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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11月30日在广州市召开,出席会议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,在论及所谓专家和明星等公众人物登陆传媒推销药品时,态度鲜明地说“害人不浅”,应该一律下架。(12月1日东方网)
正如吴仪副总理所说,明星代言对于老百姓有很大误导,危害很大。因此,11月8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了《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,把“利用医药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医疗机构或专家、医生、患者、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”界定为严重失信,明确表示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取缔以名人为药品疗效做广告现象。可以预见,今后有关部门将加大从源头上治理明星代言药品广告的力度。
但是,要使明星代言药品广告现象彻底消失,还需要做很多工作,因为明星代言药品广告还有存在的市场,一些明星变通代言药品广告的冲动还很强烈。调查数据显示,目前约一半的知名药厂采取了用名人代言的方式,其广告占药品广告总量的近1/4,而且大多是国家药监局禁止的“现身说‘药’”。(11月14日《京华时报》)
药企喜欢请明星代言,是因为经济上“划得来”,明星代言的广告,消费者看一眼就能记住,而别的广告消费者看上十眼也未必能记得住。明星愿意代言药品广告,是因为“回报率高”,名利双收。这样,有的药企就要搞“下有对策”,变通方式请明星代言。比如,有的药企针对明星不准为产品功效做证明的限制,开始考虑让明星在广告中以沉默不语的形象出现,不开口夸疗效。而有的明星不愿意放弃唾手可得的代言费,与商家串通搞变通,以规避“禁令”。
有鉴于此,有关部门应严防明星变通代言广告形式的出现,以实现明星代言药品广告的彻底绝迹、明星代言的药品“一律下架”的目标,维护公众的消费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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